在香港讀書的日子最怕歷史, 尤其世界史.
不但要記日期, 又要記生字,死記絶對是我的弱項.
回想中三選科, 雖然理科成績比較好, 但我沒有選擇理科的原因,
應該完全是因為生物科.
想不到如今'一把年紀'才去走回頭路讀解剖,微生物和加洲歷史.
漸漸覺得自己浪費了七年光陰, 混混的讀個工商管理學士回來, 其實學術上甚麼都沒有得著.
高中嘔心瀝血地苦幹的地理和文學如今巳忘記得七七八八,
而大學讀的市場學畢業後完全派不上用場.
反而過來美國後轉投理科的懷抱,
求學生涯變得充實了許多.
一向對歷史聞風喪膽的我自愧連印第安人都不清楚是甚麼,
只知他們是紅番, 應該不是好人.
讀過美國歷史才知道印第安人才是遠古時期居住在美洲的原居民,
他們之所以叫做印第安人完全是哥倫比亞(發現新大陸那個人)的錯.
其實英文印第安人--indian 和印度人串法一樣,
因為1492年的他誤以為自己巳橫渡太平洋, 到達亞洲這片土地而遇上印度人--indian.
所以根本這些原居民不是叫印第安人, 如今多被稱為native american(美國原住民).
原以為非洲人被迫運到美國做黑奴巳夠慘,
豈料真正有血有淚的悲劇主角是那些native american.
由美洲被發現後一直面對歐洲人的迫害, 由東面(new york)被軀逐到西面(california),
由西面再被逐...被殺...
人口幾百年來大大減少了90%!
主要致命原因是傳染病如天花,霍亂,麻疹...
因為當時他們的生活環境和習慣與歐洲人截然不同,
缺乏抵抗這類疾病的免疫能力, 因而一撅不振.
歐洲人疾病間接成為滅族的元兇.
(取而代之的便是黑奴代替他們工作)
死者而巳, 無辦法扭轉悲慘的命運,
但生還的仍世代遭受歐洲人(後來的美國人)處處為難和迫害.
例如被迫放棄土地擁有權予白人, 缺乏法律保護, 不能控告白人,
經常遭嬉戲式虐殺, 女性地位更不用說.
這段1848-1873年的歷史令人很憤慨! (暫時讀到呢到)
本來d 地就係屬於人地既, 人地一直原原始始咁生活, 你霸左人地d地同資源重要滅口.
人地人又少,根本無法同你d刀刀槍槍對抗, 重要百病纏身....^&*&^(**&%&^%
估唔到中國人面對日戰都未夠慘, 呢到有個重更加慘既民族... 唉...
點解我地細細個受教育就只係知呢d native american 係紅番, 野蠻人, 插著條毛搶人d野...?
native american 源自甚麼地方還未確實, 但相信是長毛象時期由亞洲東北移居過去.
現在他們佔美國1%人口,
生活如何就未讀到, 聽聞幾沉迷賭博...
每年十月第二個星期一是columbus day, 紀念哥倫布發現新大陸;
後來因應每個洲, 以九月第四個星期五的native american day代替columbus day, 紀念美國原居民.
因為有人覺得columbus 的發現其實係代表native american 的災難.
而我personally 喜歡columbus day 多d, 因為星期一要返學...星期五就唔駛... :p